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号)的规定,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00开通网络申报系统,3月24日10:00校内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成果范围
1、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的学科分类,借鉴江苏历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践经验,本届评奖受理申报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2.政治学;3.哲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法学;9.社会学;10.新闻传播学;1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2.教育学(含心理学);13.体育学;14.经济学;15.管理学;16.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17.普及成果。
申报人应根据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选择申报评审组。
(1)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等在马克思主义组申报,心理学在教育学学科组申报,公共管理在管理学组申报。
(2)翻译类成果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3)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内部成果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4)交叉学科研究成果,申报时可以备注两个主要学科,并选择成果主要运用、评价的学科领域进行申报。
2、本届评奖申报成果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著作类成果以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纸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以内刊刊载或课题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3、本届评奖包括以下成果形式:
(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含理论文章);
(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4)普及读物。
4、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往届已申报参评的成果。(已参评成果且未获奖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往届已申报的连续出版物、获过本奖后新出版的年度版本的成果不予申报。)
(4)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二)申报成果要求
1、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
2、多卷本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予再次申报。
3、同一学科领域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放弃统一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否则只能以其中一篇论文作为单独成果进行申报。
5、在报纸、电子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以首次发表成果名称、作者署名及时间为准。
6、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7、决策咨询类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应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刊载,申报时须提交支撑成果的相关材料(含背景说明、内容摘要、完整课题报告、数据分析材料等),以及采纳或应用证明材料。
8、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包含著作、论文等),申报参评时须附有中文全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
10、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需由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出具并盖章后,送交人文社科处审核。
(三)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省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省),署名为单位集体的成果可由成果主要参与人进行申报。
2、与我省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士,其申报成果署名为我省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社科联评奖办申请协助申报。
3、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由非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须由第一作者出具知情同意书。
三、申报方式
1、本届评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须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相关注意事项参考附件1)。决策咨询类成果通过申报网络填报,以纸质形式报送成果及附件材料,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2、多卷本著作成果,可在申报系统中分册上传,或将全套电子版以拷贝方式递交人文社科处。
3、本届评奖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4、报送的申报参评成果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5、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
(1)申报者进入省社科评奖申报系统页面(申报网址: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链接进入相应申报平台,按申报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3月24日10:00。
(2)申报完成后(系统中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此表由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3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后,报送至行政楼5101人文社科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sroc@usts.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学院+18届省哲社奖”格式。纸质稿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3月26日下午16:00。
6、须报送的纸质材料除申报书一式3份外,还须提供:
(1)著作类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2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1份、副本1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副本须为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完整正文的复印件。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
(3)决策咨询类成果(内部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1份、副本1份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副本须为成果原件的完整复印件。成果相关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切勿装订于申报书之后。
(4)《申报表》、申报成果无需装订成册,分开放置。
7、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学术质量关和申报规范关,重点审核:(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4)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是否涉密。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人文社科处联系。
8、未尽事宜,联系人文社科处科研管理科:69379163。
附件:
附件1: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答疑.pdf
附件2:省哲社奖电子材料注意事项.docx
人文社科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