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近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重大项目我校限报8项。除上述限额外,可申报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我校限报20项。除上述限额外,限报思政专项10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

四、申报流程

(一)高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予以立项,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报省教育厅审定立项。

五、项目任务和成果有关要求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合并为项目合同,其中约定的目标任务作为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重大项目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专著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且取得实际成效。

结项成果要求如下:结项成果形式应与申请书所填预期成果形式一致,多种成果形式的均应满足要求方可申请结项。论文应正式发表见刊、满足预期数量和级别、负责人为一作且标注项目信息;著作应正式出版、负责人为一作且标注项目信息;研究报告应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最终成果为未被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书稿等形式的,须组织专家鉴定,鉴定专家由校内外3名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责任,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

重大项目申报材料:(1)《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5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部门+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2)《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排序后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一般项目申报材料:(1)《一般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1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部门+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2)《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排序后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上述各类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学院或部门汇总排序后集中报送人文社科处5101室,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roc@usts.edu.cn。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张琼予,联系电话: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7日

附件: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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