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通知

关于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为推动市新型智库更好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方向,主动对接相关党政实务部门,针对实际工作亟需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同研究确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应准确、严谨、规范、简洁),全程与党政实务部门合作共同完成项目课题。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人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课题领域有一定的积累,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2. 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 项苏州市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类项目。同一人同年度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 项苏州市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类项目。

3. 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市社科基金立项以及申请其它单位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4. 课题申报人主持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限制期内,或三年内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延期结项”的,或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予受理。

5. 鼓励课题申报人与党政实务部门联合组建研究团队,鼓励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鼓励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研究基础的专家学者申报,鼓励35 周岁以下青年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

6. 课题研究应优化研究方法,要与党政实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注重实证调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翔实数据和基本情况,综合运用科学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并加强城市间对比分析研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立项及资助标准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共设置三个类别,分别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资助方式,根据立项项目成果评审情况,对确定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经费资助。

四、项目成果及结项要求

1. 项目研究成果为1份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和1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结项须附相关党政实务部门出具的应用成效证明。

2. 项目应于202511月底前完成研究,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 鼓励各项目在经过相关党政实务部门和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同意后,通过各级各类内参、期刊、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须在醒目位置注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重要社会效果的,在结项评定等级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4. 课题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8511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截止后,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并在苏州社会科学网公布立项结果。

2. 申报课题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和课题研究大纲。课题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

3. 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课题研究大纲和申报汇总表,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请申请人于851100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和课题研究大纲打印一式两份,分开装订,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同时,电子版(word)版申报材料请以“单位+姓名+智库专项类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roc@usts.edu.cn,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联系电话:68782141

人文社科处

2025725

附件:

附件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表.doc

附件2:课题研究大纲.doc

附件3: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汇总表.doc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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